川渝车主注意 这种“保险”不保险!不少人吃了亏
来源:上游新闻 作者:《华夏时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3-05-26
购买了“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单”,以为有了保障,但事故发生后陷入了赔偿难的困境。这种所谓的“车险”产品,已经让不少重庆车主栽了跟头!
林先生是一位大货车车主,挂靠在市内一家运输公司。按照签订合同,他购买了“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单”,价格比市面上常见的车险便宜不少。“购买时,推销人员称包含了乘坐险、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意外险等统筹险种。”林先生说。
前不久,林先生在出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及车辆严重损伤。令他没想到的是,这家销售“安全统筹单”的公司却将他拒之门外,不愿按价赔偿30万元。
这样的情况并非少数。近段时间,很多购买了“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单”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都陷入赔偿难的困境。
5月26日,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重庆市道路运输协会、四川省道路运输协会联合发布提示,明确“安全统筹单”并非保险产品,不能替代车辆保险,如发生事故索赔、车辆转让等情况存在很大风险。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单”是近期部分汽车服务公司推出的一项所谓的“新服务”。
简单来说,相当于是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通过向车主集资的方式,形成统筹资金来为参与统筹的车辆提供保障,约定参加车辆安全统筹的车辆发生事故后,由统筹资金进行赔偿、提供保障。
部分车主在购买该项服务后,会误认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就是车辆商业保险费。“其实,开展‘车辆统筹’业务的汽车服务公司是一般的商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不受银保监部门的监管,所开展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也不是保险产品。”
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此外,“车辆统筹”没有专业法律依据及行政法规保障,且尚无专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出现索赔难等纠纷,一般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而从目前关于安全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不适用《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华夏时讯网》编辑
上一篇:日本“神乐”望远镜重启引力波观测
华夏时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时讯网” 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华夏时讯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华夏 时讯网”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