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模增 机构数量减 私募业生态持续改善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华夏时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4-02-05
伴随“扶优限劣”的持续升级,私募行业正在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私募管理规模显著增加,但管理人数量减少了超2000家。2024年开年以来,行业出清保持较快节奏,近30家私募因违规行为被处罚。
在业内人士看来,管理规模增、机构数量减,是私募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表现之一。未来,私募管理人不仅要提升专业化水平,还要守住合规底线,做好投资者服务,强化自身综合素质,这样才能行稳致远。
“扶优限劣”效果显现
对于私募行业生态的向好变化,数据是最好的证明。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为21625家,管理基金数量为153079只,管理基金规模为20.58万亿元。而在2023年初,私募管理基金规模为20.03万亿元,管理人数量却高达23667家。这意味着,2023年私募行业管理规模提升了近3%,但管理人数量减少了2042家。
另外,拉长时间来看,2020年底私募行业管理规模和私募管理人数量分别为15.97万亿元和24561家。也就是说,截至2023年底,近3年来私募业管理规模增长了4.61万亿元,但管理人数量减少了近3000家。
“在私募的野蛮生长阶段,管理规模和管理人数量均快速增长,但很多违规行为、灰色地带也随之出现。因此,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升级‘扶优限劣’,行业规模与管理人数量的一升一降,说明私募行业开始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优胜劣汰加速推进。”沪上某私募研究员表示。
另外,该研究员认为,参考海外资管行业的发展路径,未来大部分的资管规模将向最头部的几家资管机构集中,行业集中度会不断提升。因此,国内私募业后续的发展必然伴随着良性竞争的不断加剧。
“劣币”持续出清
2024年开年以来,私募行业继续保持较快的“劣币”出清节奏。
中基协公示信息显示,1月,深圳市国财资产、华联汇垠股权投资、广州国卓资产等12家私募管理人受到纪律处分,涉及不配合自律检查、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收益、未按合同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托管等问题。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对多家私募的违规行为实施严格处罚。比如,1月25日,青海证监局发布了对青海铸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1月上旬,四川证监局一口气公布了对8家私募的处罚情况,剑指明股实债、未进行第三方机构尽职调查、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等违规行为。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截至2月2日,今年以来已有54家私募注销,近30家私募因违规行为被监管层点名。
管理人自律意识显著提升
“现在只要是合规方面有瑕疵的私募,在投资人和渠道方面的公信度会大幅下降,因此监管层频频‘亮剑’不仅有助于优化行业生态,还会加强私募的自律意识。”某量化私募人士坦言。
记者采访获悉,诸多私募正在不断完善合规风控体系,强化文化建设。
相关人士称,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私募应从三个方面做好自律:一是守住合规底线,不仅对外要紧跟最新监管政策,对内还要严格约束员工行为,做好内控;二是以投资人利益为先,投资、发行行为避免“唯规模论”,为客户提供全面、及时的服务;三是持续提升专业水平,扩展自身能力圈,不断进化。
沪上某中型量化私募人士也告诉记者,公司去年积极参与上级管理单位、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等活动,并在公司内部及时开展相应培训,同时建立健全了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流程,夯实长期发展的基础。
2023年不同类型私募管理人数量月度统计
时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家)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家) 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家) 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家) 合计
2023年1月末 8595 13251 9 301 22156
2023年2月末 8606 13259 9 300 22174
2023年3月末 8620 13252 9 295 22176
2023年4月末 8658 13310 9 293 22270
2023年5月末 8630 13256 9 287 22182
2023年6月末 8614 13208 9 283 22114
2023年7月末 8576 13135 9 276 21996
2023年8月末 8561 13107 9 271 21948
2023年9月末 8486 12972 9 263 21730
2023年10月末 8479 12970 9 262 21720
2023年11月末 8477 12952 9 261 21699
2023年12月末 8469 12893 9 254 21625
责任编辑:《华夏时讯网》编辑
华夏时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时讯网” 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华夏时讯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华夏 时讯网”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