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5月迎新规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华夏时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23
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金融领域首部行政法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于去年底正式公布,并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细则》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许可条件、审批流程等,合理适度提高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要求,并对收费调整公示、交易记录保管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目前全国共有18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
据悉,《实施细则》的施行预计不会影响用户的支付体验和当前业务的连续性。对现有支付机构而言,比较关心的细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实施细则》明确了支付机构换证过渡期安排,最长接近5年。二是确保存量支付机构平稳过渡,不改变原有支付业务许可范围。三是根据支付市场快速发展实践,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合理适度提高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要求,并明确存量支付机构在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满足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要求即可,给予较为充足的过渡期限,提升支付机构风险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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